王涛,北仑欠款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浙江远洋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无效担保合同担保人的法律
担保合同无效时,只能产生缔约过失。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无效担保合同当事人的缔约过失范围的确定取决于债权人因担保合同无效所造成的损失、担保人和债权人对无效合同的过错程度等因素。
根据《担保法解释》第七条“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和第八条“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的规定,无效担保合同担保人的法律应按如下情形处理:
1、主合同无效致使担保无效时担保人的,无论主合同的无效应归责于债权人还是债务人,还是双方都有过错,也无论无效的结果导致的是返还原物,还是赔偿损失,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都不应承担赔偿。
2、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债权人无过错的,因担保人的无效担保行为造成主合同债权人损失的,担保人应根据其过错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该种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的情形,主要是指债务人与担保人违反法律禁止性或强制性规定以及恶意串通欺骗债权人而缔结担保合同的情形。
以上是由为大家介绍的担保无效的法律后果的相关要点,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无效担保合同担保人的法律
担保合同无效时,只能产生缔约过失。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无效担保合同当事人的缔约过失范围的确定取决于债权人因担保合同无效所造成的损失、担保人和债权人对无效合同的过错程度等因素。
根据《担保法解释》第七条“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和第八条“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的规定,无效担保合同担保人的法律应按如下情形处理:
1、主合同无效致使担保无效时担保人的,无论主合同的无效应归责于债权人还是债务人,还是双方都有过错,也无论无效的结果导致的是返还原物,还是赔偿损失,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都不应承担赔偿。
2、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债权人无过错的,因担保人的无效担保行为造成主合同债权人损失的,担保人应根据其过错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该种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的情形,主要是指债务人与担保人违反法律禁止性或强制性规定以及恶意串通欺骗债权人而缔结担保合同的情形。
来源: 北仑欠款合同纠纷律师 Tags: 无效担保合同担保人要负什么法律责任,无效担保合同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