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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误解违反先合同义务吗 双方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如何行使?

 王涛,北仑欠款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浙江远洋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重大误解违反先合同义务吗

签订合同的时候,要遵守的义务是比较多的,而诚实信用是最基本的原则,合同的当事人要如实告知对方合同的内容,不得隐瞒和掩饰,那么重大误解是不是违反先合同义务的情形下面由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重大误解违反先合同义务吗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先合同义务是指合同一方依据合同性质要先履行合同规定的诳,重大误解与违反先合同义务是没有必然联系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七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合同重大误解怎样认定

1、误解是当事人认识上的错误。

该错误的产生是当事人的内心意思缺陷,不是其他原因。当事人的意思真实与其内心意思是一致的,就是由于缺乏必要的知识、技能或信息等内心意思的缺陷,使其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

2、误解是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认识错误。

误解的对象是合同的内容,是对合同内容的认识错误,因此而使当事人订立了合同。合同的内容,主要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的认识发生误解,才能够成为重大误解。在订约的动机上,在合同用语的使用上,都可能发生误解,不能构成重大误解。

3、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基于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错误认识,因而,就必须影响到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给误解的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正是由于这样,法律才将重大误解作为合同相对无效的理由,授予发生误解的当事人以变更权或撤销权。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先合同义务是指合同一方依据合同性质要先履行合同规定的诳,重大误解与违反先合同义务是没有必然联系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双方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如何行使?

双方签署借贷合同后,就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有时候,在同一合同中,双方互相负有债务。这时,一方在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要求实现债权时,作为另一方,可以提出抗辩权,拒绝履行债务,以防落入合同诈骗陷阱。那么双方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如何行使下面我们听听的说法吧。

一、双方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如何行使

在双方合同中,合同当事人都承担义务,往往一方的权利与另一方的义务之间 具有相互依存、互为因果的关系。为了保证双务合同中当事人利益关系的公平,法律做出了规定: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履行或者不能保证履行时,一方可以行使不履行的保留性权利,这就是对抗对方当事人要求履行的抗辩权。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下列几种:

1、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或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履行的要求。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为:

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互负债务,且双方债务有对价关系。

债务同时到期,可以同时履行;双方的对等给付是可能履行的义务。

当事人一方的履行不符合约定,即瑕疵履行的另一方可对有瑕疵的履行部分行使抗辩权。

2、先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的要求;先履行一方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为:

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互负债务。

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这种顺序一般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或按交易习惯能够确定。应先履行的债务有履行可能。

应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即全部或部分瑕疵履行。

二、抗辩权的客体是什么

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而且该项请求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民事权利如果从作用上划分,可区分为请求权、抗辩权、支配权和形成权四种,其中请求权的客体为被请求人的给付行为,支配权的客体为被支配的对象如物、智力成果、人格利益等,形成权的客体为民事法律关系自身,而抗辩权的客体则是他人的请求权,这是由抗辩权的作用所决定的,因为抗辩权是对抗他人请求权的一项权利,其行使的结果是他人的请求权暂时或永久地不能实现。同时,请求权作为抗辩权的客体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请求权,比如物权的请求权、债权请求权,如果是具有人身内容的请求权则不得成为抗辩权的客体,因为在民法上对人身权的保护优于对财产权的保护,人身权请求权一旦产生,任何法律都不得附加条件对其行使给予限制。

由此可见,根据构成条件不同,双方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分为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不管是哪一种,当合同一方履行债务时不按照约定执行,作为另一方,都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抗辩权针对的对象是请求权,并且是具备财产性质的请求权。抗辩权行使之后,合同就暂时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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